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制定了《北京市鼓励汽车置换和消费的方案》。
《方案》明确,2022年6月1日零时至2022年12月31日24时期间,在本市报废或转出登记在本人名下一年以上的小客车,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小客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新购新能源小客车上牌手续的自然人车主,可获得补贴。
补贴按照转出城市或报废的小客车类型和新购车辆销售价格进行划分其中,转让或报废新能源小客车及其他1—6年小客车补贴标准为8000元/辆,转让或报废6年以上其他小客车补贴标准为10000元/辆
补贴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符合条件对象的银行账户补贴适用时间为2022年6月1日0时至2022年12月31日24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