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联合发文促制造业有序转移
记者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十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产业转移政策环境更加完善,中西部,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能力显著提升,各地区比较优势充分发挥,立足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优势显著提升,制造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区域协同显著增强。
围绕推进产业国内梯度转移,《意见》明确,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重点向中西部劳动力丰富,区位交通便利地区转移促进技术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中心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等创新要素丰富,产业基础雄厚地区转移
《意见》同时指出,在满足产业,能源,碳排放等政策的条件下,支持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环保,能效,安全生产等标准要求的高载能行业向西部清洁能源优势地区集聚引导软件开发,信息服务,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转移引导有意愿的优质企业带动关联产业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有序转移严格实施产能置换办法,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针对引导各地发挥比较优势承接产业转移,《意见》提出,西部地区有序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建设国家重要的能源化工,资源精深加工,新材料,轻工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绿色食品基地,以及区域性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东北地区加快高端装备,航空等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深化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拓展承接产业转移新空间中部地区积极承接新兴产业布局和转移,建设内陆地区开放高地,着力打造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东部地区强化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和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加快培育世界先进制造业集群
工信部等十部门发布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意见强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并向优势地区集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充分尊重企业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进行有序转移。坚持市场化原则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研究支持地方设立产业转移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