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伊尹股份发布公司重整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公告称,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实施重组方案而转让的59.69亿股股份已全部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由40.27亿股增至99.97亿股上述59.69亿股股份全部登记在公司管理人开立的伊尹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内
根据重组方案的安排,原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的业绩补偿,现金分红回报,资金占用等历史遗留问题将在投资者股权调整方案中解决目前,公司已实施重组预案中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原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的业绩补偿,现金分红返还,资金占用等历史遗留问题已全部解决
债权清偿进度方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用重组投资人支付的投资款完成了对财产担保的债权的第一,二,三次偿还,并按重组方案的规定支付了应付利息,金额共计1.76亿元。
普通债权现金清偿进度方面,截至本公告日,普通债权现金清偿涉及的131名债权人已被宁波中院裁定确认,128名债权人以重组投资人支付的投资款完成了现金清偿,合计支付。
普通债权清偿1.22亿元,其余3名债权人因未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等原因,尚未以现金清偿上述债务上述债权人的银行账户信息更正或提供后,将立即启动上述现金结算
截至本公告日,管理人专用账户持有的5.19亿股伊尹股份已转入伊尹股份债权人指定的证券账户,对应的普通债权结算金额为20.56亿元该部分股份上市交易日期为2022年2月25日剩余的10.3亿转股股份将继续存入管理人专用账户,相应的债权人可以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领取
关于《重组投资协议》的实施进度,根据《重组方案》和《重组投资协议》的安排,本次资本公积转增形成的股份29.88亿股由重组投资方何姿金鑫转让截至本公告日,管理人专用账户持有的29.88亿股伊尹股份已转入何姿金鑫证券账户
目前,何姿金鑫持有公司股份29.8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9%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羽烈王先生
据此前报道,2020年6月23日,宁波中院裁定受理伊尹股份重组申请,公司正式进入重组程序日前,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下,公司重整投资人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确定何姿金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为公司重整投资人日前,召开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和投资人小组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伊尹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和《伊尹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股权调整计划》同日,该公司经理与何姿·金鑫签署了重组投资协议日前,公司管理人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第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伊尹股份的重整计划,终止伊尹股份的重整程序目前,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实施阶段,各项实施工作正在进行中